法律问答

我是外地人,我嫁给上海人在上海买房,房产证必须有他的名字才能买房吗

2019-08-07 08:31: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是家庭成员唯一住房的,不允许拍卖,这里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你一人。 另外,即使是唯一住房,但是该住房标准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水平的,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执行一部分。
    如果在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法院已经对其资产进行拍卖,那么就是按债权人起诉法院判决书执行。但如果是债务人已经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只能在债务人破产清算后,根据清算后债务资产情况,按比例偿还债权人,并要按破产法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 房产证改名就是过户。
    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
    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
    1.契税:二套房或144平米以上契税为3-4%;首套房
    1.5-2%;90平米以下1%。
    2.营业税 ● 成交价的
    5.5% (满5年免交)----办理赠与公证后没过五年也可以免交。
    3.个人所得税 ● 成交价的1%
    4.交易手续费 ● 6元/M2;
    5.转移登记费 ● 80元/件
    6.产权证查档、房产证贴花● 50元左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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