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拥有该公司股份。问:一、若该公司在婚姻存续期间出卖,出卖所得算不算共同财产?二、若目前离婚,另一方可否分的该公司股份?

离婚
2019-08-07 11:5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公司的性质不一样离婚时分割财产的方式是有区别。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 1、公司效益不好不能成为公司拖欠工资的理由,即使公司频临破产,也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同时清算所得资产优先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资。
    2、法人代表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所欠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公司经破产清算仍不能清偿其债务(包括工人工资),一般法人代表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特殊情况除外,比方一人独资企业且不能区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则有可能需要法人承担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