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跟一个朋友要好,他就让我老公拿房产证给他贷款,可房本我已经抵押了,他朋友就骗我老公做了个假证,可是借款人是我老公,钱确是他朋友拿了,他朋友拿钱跑了,人家把我老公给告了,我们也是被害人,我们该怎么解决

2019-08-07 13:02: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订好借款合同 办理抵押登记 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 借房产证作抵押 :第
    一、要看你当初与银行之间有没有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如果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就要看你们有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之规定,该抵押无效。

    二、如果你当初与银行之间既没有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也没有根据抵押担保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那么,你抵押担保合同就不成立,更谈不上什么生效了,你可以不理银行。

  • 1、抵押人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有权处分人。
    2、房产是否有权利限制(被查封冻结)情况。
    3、签订合同后,需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贷款合同是一种约束双方的协议,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由借款人到期返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
  • 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首先应该明确什么是房产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新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二)贷款条件考虑以下方面:

    1、借款人资格,主要是具稳定收入,固定工作,还要有合法的抵押物,例如可以上市交易的商品房。

    2、银行委托评估公司办理评估,签订合同,贷款审批,房产抵押,合同公正,放款。

    (三)一般来说,购房者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有要能得到贷款:

    1、借款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购房者具有居住地合法的身份证明;

    3、与发展商签订有商品房订购书或购房协议,并已支付订金或首期购房款;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5、具备令贷款行满意的财务状况。
    例如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信誉良好,确有偿还能力的小业主;自身收入低,但有海外亲友定期资助的居民等等。具体如何界定和把握,由贷款行审核和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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