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85年到94年在事业单位工作,因和单位领导发生争执,被除名,后来又参加了工作,我想问92年之前都是视作缴费年限的,那么93、94年是否可以计算为工龄呢?92年之前视同缴费年限的可以合并计算工龄吗?

2019-08-07 15:26: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工龄计算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的计算。工龄的计算即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 因为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一定要出除名的文件,但是一定要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以及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劳动者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2、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3、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劳动者的工资。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龄是职工以工资收入作为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很多职工非常关注工龄的连续性,而大多算职工所实行的工龄工资标准是由企业根据法律规定来制定的。拖欠工龄工资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讨薪。怎么讨薪?
    1、协商
    2、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纠纷,它的原则就是"先仲后裁",不经仲裁法院不会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到公司住所地的劳动仲裁机构领一张仲裁申请书,把申请人的信息、公司信息填好,写上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提交你掌握的证据,等待通知。根据仲裁庭的通知按时出庭即可。
  • 从1998年开始交养老保险,计算退休金的工龄年限是交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现在已经没有工龄一说了,从93年开始都以缴费年限来算,93年之前是以实际工作的年限来算的,93年前的实际工作年限加93年后的养老金缴费年限合计计算为缴费年限是(也就相当于工龄),所以说93年开始只有缴纳养老保险才可以,否则你工作了10年,如果没有缴纳养老金的话,那就等于没有工龄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