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几套房子都是父母以前留下来的,现在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健在,现在有套房子是以前我父亲给我哥哥结婚住的房子,现在我哥哥因为自己买了套房子住,这套老房子一直借给别人在住,当时我父亲在的时候因为都是公房,现在才转为私房的,户主也因为他买下了这个房子变成了我哥哥的名字了,这套房子如今动迁了,不知道我能分到我父亲的那份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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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 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 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 ,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
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 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 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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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作为遗产分配
继承。实际上是被
继承人生前房产的自然、合法的转化而来,当然也就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可以继承。如果房子是遗产,房子被拆迁只是遗产的方式发生了变化,遗产的性质没有变,所以,拆迁以后的补偿就是遗产的具体数额,再按照遗产继承人的顺序和位数对遗产进行分割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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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
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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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