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婚前男方付首付女方支付装修费,在签房屋购买合同时只留男方名字,但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女方名字,与婚前男女双方同时支付首付,房屋购买合同留双方名字有无区别?2.婚前男方付首付女方支付装修费,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离婚后财产又是如何分割?3.婚前协议是否有必要签?

离婚
2019-08-07 18:25: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要明确该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是在婚前购买,你与房地产公司建立了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关系,取得了房产证,属于所有权的取得,而你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协议确定的是债权债务关系,不论婚前婚后均改变不了这两种关系,婚后还贷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你与妻子之间也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如果离婚,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你可以对妻子作出补偿,但这不影响你对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从法律概念上讲属于婚前财产.你妻子是无权分割的.
  •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你好,属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协商不成,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