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人,想在广州买个二手房,不知道现在最新的广州购房条件是什么?中介说要交三年社保,不知道中间断过然后补了社保,能不能购房呢?

2019-08-07 19:35: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揭贷款买二手房的条件,  
    一、按揭贷款买二手房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4、必须交纳50%以上的购房款。  
    5、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做抵押或质押。  
    6、必须具备承担回购责任第三人。  
    7、贷款房屋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房,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  
    二、买房要交的费用有哪些  
    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
    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2、专项维修资金:有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
    27.5(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非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2(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  
    3、合同印花税:按房款总价的
    0.05%交纳(住宅免收)。  
    4、证照印花税:按5元/户交纳。  
    5、产权登记费:住宅类房屋按80元/户交纳;非住宅类房屋按550元/户交纳;共有人证书费按10元/人交纳。  
    6、交易手续费: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
    0.35%计算结果交纳。  
    7、国土证办证费:按相关规定交纳。
  • 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而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
    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 买卖房屋房不交房 中介有责任吗?

    1、首先,你应该看看中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中介有义务配合对方完全履行完毕合同。如果有,则可以要求中介承担相应责任、履行义务。如果中介拒不履行,可能涉及要求中介退费的问题。
      
    2、但是,一般而言,中介只是促成双方签订合同,最多也不过配合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等,并没有保证一方完全履行交房或交款的义务,除非有特别约定。
      
    3、如果中介没有特别约定,出现此种状况,中介也无过错,则中介不承担责任了。卖方不搬走,买方应该依据买卖合同,起诉要求交房并要求买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如果买方因此解除合同,一般也无权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因为中介已完成促成合同的义务,但如果中介已收取代办过户等费用,但又未办理上述业务,这些可能涉及退还问题。
  •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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