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今年八月底领的结婚证,现在有三个月,现在想离婚了,因为自从领了证以后感觉男方像变了个人,现在感觉性格不合,每次吵架都会说一些特别难听的话,而且还威胁我说把他惹生气了会杀了我,杀了我全家,不让我全家有好日子过,我也不想跟这样一个随时都可能让自己有生命危险的人过日子,况且他也动手打过我,我提出离婚,他说他咨询过了,结婚不满半年不可以离婚,另外他要我补偿他10万,我想问我们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离婚,要半年才可以离婚吗?我需要给他支付离婚补偿吗?到目前为止我家一共收了他家八千元现金,另外结婚他家给我买了将近三千块钱的衣服首饰,现在还没有孩子,希望大家帮帮忙。

离婚
2019-08-07 20:31: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离婚,一方所继承的遗产是否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当视不同情况而定。一般说来,若所继承的遗嘱有明确确定只归继承者一方所有的,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反之,则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评定分割。
  • 1。离婚没有必要查对方有没有第三者。只要感情确实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 2。如果对方确实有第三者,只是有过错一方要求离婚法院不支持。是不是判决离婚尊重无过错一方的意见。
    与分财产无关。 3。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是关键,登记在你姨父或者你阿姨名下法院就可以分割,登记在别人名下法院就不能分割。房主愿意让谁住就让谁住。 4。离婚时法院只分割现有的财产,法院看不到的东西不管分。
    5。孩子有谁抚养,听孩子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