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交通事故中至其死亡,其实为农村户口,但一直在城镇做木工,没有居住城市,其全家的经济来源来自城市,赔偿是否可按城镇户口赔偿?

2019-08-08 03:13: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农村子女户口迁入城镇户口,将来父母去世,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产和宅基地,但是翻建一些地区是允许的,一些不允许,具体的需要根据要求进行翻建。
    2、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 工伤赔偿是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本人实际平均工资计算的,不是按照户口性质计算的。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交通事故农村人口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1)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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