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1年3月底刘某在我公司拿了两台机器卖给别的客户,说货送到就会马上付款,当时由于刘某是跟我们一起合租的人,并没有在意太多,于是就同意货送到付款,可是过了2天后发现刘某没有打款到帐,于是就问刘某,从那一次起就开始不停的找借口,1个月间不是说客户没给钱要么就说出去借钱给我,到后来干脆打电话也不接,还一一副无奈样子,说反正我就是没钱,你看着办吧,到5月4号左右趁我们不在家准备搬走,刚好隔壁临居知道其欠我们款事宜,于是打电话通知我,在我起赶到家里时发现其基本上已经搬理完毕,于是就问他到底啥时候还钱,他还是说没钱,没办法我们只好让其打了一张欠条,到今天再打电话给刘某时对方已停机,对方定过婚的女朋友电话也停机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麻烦哪位律师出点招呀,4000块钱呀,对于我们打工的人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哦,对方为安徽宿松县人,我们该如何追讨!!

2019-08-08 09:16: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 这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如果是以诈骗为目的的借贷,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具体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信用社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被告人偿还借款。
    没有钱可强制执行财产。  但如果是正常的民事借贷,因做生意亏损而不能偿还的,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需要坐牢,法院可判决中止执行,等到有条件执行时,再予执行。我想上面说明白了吧。
  • 对于借款合同而言,债务人有义务在合同到期时返还债权人相应的借款。同时诉讼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其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由证据来证明。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而言,属于实践性合同,债权人不仅要提供借条证明借款合同存在,还需要提交收据、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自己确实已经将钱交给了借款人,这样的情况下合同才成立。
    诉讼的最终结果是法官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进行判决的,我们无法预测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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