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妈从我爷爷奶奶60岁的时候就开始赡养他们了, 今年他们都80岁了,我爸爸是长子,下面有两个妹妹,可是从我记事以来,我爷爷奶奶就不喜欢我爸妈以及我和我姐姐,两个姑姑又一直在里面掺和,所以家庭这块不是很和睦,到2017年,我爷爷奶奶那边房子拆迁,拆迁款10多万,后来呢,我爸妈看两个老的,年纪不小了,在外面租房子住可怜,就给接到我家来住,他们拿出拆迁款1万块,重新安装了一个门加简装了一下,多出2000块,就喊我爸妈拿着,我爸妈也没在意就拿着了。后来到8、9月份,天气热,我爸妈给两个老人家接到我家楼上住,扇空调,我爸妈睡地上,后来想说他们有拆迁款,我爸妈他们也没要他们的钱,就想说,他们自己买个空调方便点,楼梯爬上爬下的,而且我爷爷奶奶女儿也说了,两个老人有个什么事要和我妈拼命,后来我姑奶奶就劝我爷爷买个空调,这一期间家里也没吵,后来,我奶奶去她女儿那里就闹说我妈虐待她,还说我妈骂我姑姑,就这样家里不和睦了,我们家人就当堂对峙,我妈说她没说那些话,爷爷奶奶呢也叫我们一家人别理他们,不要送吃的喝的给他们,说我们对她好是想他钱。之后我妈回家也就没跟两个老的说话,就怕又吵架。之后呢,又因为一件小事,村里的人装的鸡笼粪,我爷爷想要,我爸就说,给你两袋,这是人家的,回头你要我再去拖,爷爷奶奶就不开心了,在门口骂我爸妈,说我爸早死了,说我妈生不出儿子,把我姐夫招亲回来还是生不了儿子,骂了所有难听的话,我妈一句话没有回她,村里人都看着的,说我爷爷不是,家里的房子给他们住着还这样骂儿子。我爸妈被他们骂的伤了心,过年没喊他们过年。我们一家人也没去给爷爷奶奶拜年,不知道怎么沟通。现在我姑姑居然还说等过了正月十五要告我爸爸。我真的不懂,这有什么资格去告,我爸今年都57了,养了他们20多年,房子给他们住着。被两个老的骂的一句话没说,村里人都看不下去,我姑姑现在居然还好意思说告我爸爸。

2019-08-08 12:2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对老人赡养是如何规定的呢?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中也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和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子女应该使患病的父母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父母,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其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子女应当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不得强迫父母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其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子女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父母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父母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其所有。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 关于离婚:在我国要想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您提出离婚而对方也同意离婚,并且你们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都达成一致的,你们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共同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按照您和对方在协议中的约定执行。如果您提出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或者是财产分割不满意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财产分割做出判决。但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不存在法定离婚事由的,那么法院可能并不会判决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根据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双方的情况予以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儿子和女儿有同等的赡养义务。父母健在拆迁赔偿款是父母的财产,理应由父母所有,具体怎么分配由父母决定。如果父母不在了,赔偿款作为遗产分配。在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分配,即儿子与女儿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
    根据《物权法》第2条 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39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因此,父母健在,赔偿款父母本人所有,父母有权处分自己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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