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七年,保前患有慢性白血病,后该病发展为急性恶化,在看病期间患者向医生叙述病史,医生写为七年前,之后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报案,经调查,保保险公司查到患者七年前有在医院购买治疗相关病的药的经历,遂报险司以不是首次确诊为由不给理赔,请问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该不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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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
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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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理陪的情况有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凡是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公司一定会赔。但以下这些情况,无论是哪家公司都不会理赔:
1、责任免除
保险条款除了写明保险责任外,还会列出责任免除情形。只要出现责任免除情形中的任何一条,保险公司就会拒赔。不同险种和产品的责任免除情形不同,像意外险一般会拒赔酒驾、无证驾驶等导致的意外情况。如果是重疾险,遗传性疾病、艾滋病等属于责任免除范围。还是那句话,请亲自确认条款内容。如果实在看不懂,那我也无能为力......
2、等待期出险
健康险一般设有等待期,90天或者180,主要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如果在等待期出险,保险公司会返还保费,但不会赔付保额。
3、未如实告知
未如实告知属于投保人的过失,特别是购买重疾险、医疗险时,保险公司会严格审核。出险后,如查明未如实告知,即使没有超过2年的不可抗辩期,保险公司也有权利拒赔。
4、其他情况
除了以上情况,还有一些情况比较麻烦,纠纷不断。比如,对保险术语理解存在误差。保险行业对于“意外”、“重疾”等有明确的定义,和我们以为的有出入。比如,很多人认为食物中毒是意外,但在保险公司看来只有集体食物中毒才属于“意外”,个人不算。这种情况下,你让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肯定不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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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被动物咬伤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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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