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朋友美容院做了双眼皮修复,之前说好的是线雕双眼皮,然后第二天就可以上班,做完了她跟我说做的是纳米无痕双眼皮,因为我的是修复,肿的不能见人,请别人代上了很多天班,现在一个月,双眼皮成了三眼皮。还做了线雕鼻,她朋友圈发的都很好看,等我做完我才发现,她也把我照片放在朋友圈了,一点都不符合我,鼻子那么好看是p的,我最近又发现她用别人家的图片了。这是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对吗,我没有合同,只有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朋友圈我也截图了,还有她好友,我有术后的一些事情她问爱理不理,术前有疑虑她都是很自信自己的手艺产品,术后躲闪,然后眼睛因为她后面加了几针,前面是双眼皮,后面是三眼皮,请问,我能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8-08 17:2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这就是法律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从法律规定看,这种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经营者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和经营者利用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 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
    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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