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单位是三个人的企业,其中一个老板,自己还有一个小厂,这个老板经常叫他的员工叫我去帮忙干活,去年12月份.他的员工又叫我去帮忙,我不幸摔伤5肋骨骨折,我找他,他说他没有叫我,没有他的责任?他到底有没有责任?

2019-08-08 19:26: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骨折确定是工伤,首先要做的是在工伤发生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个由单位牵头带你办理,如果单位不肯,你自己去申请也可,不利后果由单位承担。
    如果认定为工伤,单位首先需要承担的是医药费。
    如果公司有给你买工伤保险,那么你的医药费由公司垫付,公司可以凭你的医药发票到保险公司报销,如果没买,那么这么笔费用就由公司承担。

  • 1、员工因重大过错导致工伤,如果员工有责任的话,可以要求承担一定的赔偿的,但是员工还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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