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之前的公司借给经理11000块钱,他借的时候给我说是公司开会业绩达不到罚款,我以为是真的,当时就借给他了,也没有打借条,他说过两天就还给我,现在听公司其他经理说开会根本就没有罚过钱,我也知道他当初借钱的时候骗了我,而且他答应三月二十号还给我的,我要到现在也没有还给我,而且现在我了解到,他不只是借了我的钱,还借了很多,加起来有十来万了,都拖着不还,有的人打电话他直接关机不接,发短信也不回,我打电话他还是接的,但就是找各种理由搪塞,现在也不去公司上班了,不知道是不是要逃走,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感觉他像是诈骗,其他被借钱的说给我一起报警,具体的话还不知道怎么办

2019-08-08 22:26: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何正确写借条:
    一、正确格式:
    借 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
    家庭住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今向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
    担保人: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注意:
    语言问题
    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二、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 借钱不还可能被定为诈骗罪,转账凭条可以作为起诉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
  • 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分的,要确定好到底是诈骗还是民间借贷纠纷。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是公私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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