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商场任某品牌销售一职,现在某品牌公司要我去另一个品牌做销售,两品牌所属同一公司,同一商场,我不想去,不去如果被公司辞退是不是违法劳动法了。如果被辞退是不是可以得到响应的补偿。

2019-08-09 10:4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被公司辞退问题的解答:例如,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了,有补偿吗?《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那么,解除合同后有经济补偿吗?   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有经济补偿的情形是: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的。
  • 在劳动者没有不胜任工作、违反劳动纪律、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按2倍补偿金进行补偿。而辞退方面,公司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到劳动者接到书面通知(切忌不要口头通知即离职,公司可能主张员工无故离职)后的1个月,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因被无故辞退,在此基础上双倍)。
    另外,应关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自工作后1个月起计算双倍工资)、是否实习期、是否有缴纳社保等情况。并注意保留各类工资及工作凭据。
  •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不是劳动者个人原因,因劳动合同期满有人单位不续签等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应该得到三个月工资的补偿。
    你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因为是法定的。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依法维权。
  • 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辞退情形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根据劳动法和深圳市有关劳动法规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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