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厂做了四个月,满三个月提出的辞职,结果走的那天,工厂告诉我算急辞,扣了我半个月工资,现在手续已经办好了,请问半个月工资还要的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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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
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
一、正常辞职。依据《
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快辞。单位存在《劳动
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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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
合同履行地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
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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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手续要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同企业大致相同,相关的细节可能存在一定出入,大致内容如下:
1.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又相关领导签字;
2.核对考勤,包括离职当月以及上月以确定未结算的工资;
3.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意:按照《合同法》,员工申请离职需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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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
10、
46、
47、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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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