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女,与一男发生关系后怀孕,孕期件男事故身亡,未领取过结婚证。小孩出生后我单独买了一套全款房子,现在想去金融机构贷款,却因为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男方的父母只见过一次,(已搬迁),我单独所有的房子无法办理抵押!问题补充:小孩上户口、派出所把我的婚姻状况写成丧偶!就是这个丧偶弄得我无法办理,请问派出所这样子做合理吗? 我能弄回来吗?

2019-08-09 12:49: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什么是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怎么办理?   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况需要户籍证明的,居民凭身份证公安机关会出具的。   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到哪里办理户籍证明?需要多少钱?   办理户籍证明不需要钱,只需到户籍部门出示有关证件当即就可办理好。
  • 公民死亡,死者家人办理死者的死亡证明时候,会注销死者户籍。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婴儿必须缴纳足额的社会抚养费后,由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才准予办理上户手续。超生户需要到所在街道的计生部门办理手续,交纳超生社会抚育费。
    该项费用根据不同的超生情况而有所区别,具体金额由各区县计生委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而定。  对于无法一次交清的特殊困难户,可以先交一半的超生社会抚育费,并做出后续分期分批交纳计划。
    超生户持由计生委提供的证明和手续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对于超生的孩子先交“罚款”后落户的作法在平时也施行。但这次人口普查办、计生部门和公安部门为超生户上门登记,是为了保障人口普查的质量和数据的准确。
    超生户瞒报或谎报人数,把超生的孩子当做“黑孩子”来抚养,这会给人口普查工作带来难度。城市人口的超生情况主要是再婚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再育。  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中明确规定:各级普查办和普查工作人员将对居民申报的个人和家庭资料进行严格的保密,普查员不得将居民提供的资料提供给其他部门;另外,普查资料也不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依据;不作为各个管理部门进行处罚的依据。
    因此,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提醒超生户注意:不管超生的孩子有没有落户,都请如实地向普查员申报,以此确保北京人口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规定:公民死亡是城镇户口在葬前,是农村户口在一个月以内,由死者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凭死亡证明和有关证明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殡仪馆只认死亡证明,只要有死亡证明就可以,可以火化了之后再去派出所注销户口,在规定时限内就可以,这个没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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