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民间借贷3万,担保3万!是同一家放贷人,已持续交了利息3个月,借一万利息1500元共计9000元每月,以我名义借的3万元人民币和担保的3万元人民币是同一个人用,我只是帮忙朋友资金周转,可现在我朋友跑路了,现在要我承担这些,谈不拢,就要起诉我,我该如何是好?

2019-08-09 15:22: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6条的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对一般保证人来说,原告若仅起诉保证人的,因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原告的债权利益无法得到实现。
  • 关于个人如何起诉,需要具体分析,例如,个人债务纠纷起诉,首先要提供起诉人(原告)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其提供的目的是用来证明主体资格的存在!然后需要提供的就是债权证明(欠条、合同、还款计划等),其目的就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另外如果对方是公司的话,还需要提供其企业信息(去企业信用网下载打印),亦在证明其主体资格的存在(没有被注销、吊销等)!如果被告是个人的话,就不用提供其身份证明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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