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去年五月出的车祸,对方全责,他垫付的医药费,到后来因为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我起诉了保险公司,现在他肇事司机在开庭的时候要反诉我归还他垫付的医药费,合理吗?

2019-08-09 16:4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需要出示的相关证据

    (一)交通费: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二)营养费: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医嘱可以适当赔偿营养费用。

    (三)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领取退休工资,无误工费用)。

    (四)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五)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方的证明,已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六)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费用,(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七)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确定。

  • 1、司机负全责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费用、误工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肇事者拒绝赔偿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2、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肇事者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强制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方式执行肇事者的财产。如肇事者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也无能为力。只能等肇事者有财产时,再恢复强制执行。
  • 首先保险公司进行追偿时需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已实际赔付保险金;
    3、仅限于以下的法定的三种情形:
    (1)驾驶人还没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比如还在参加驾驶证资格考试;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4、追偿权的金额以实际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
    确定属于保险公司可以追偿的范围后,追偿的范围还要受以下的限制:
    1、受限于受害人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范围;
    2、限于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给受害人的范围;
    3、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的赔偿,应限于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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