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房产的事。我父亲去世后,留有房产一处,我母亲我姐为房产所有人。后我继父上门和我们共同生活,生我弟我妹。1974年扩马路我家房子被拆迁,房产证在我母亲名下,1979.1986年我和我姐我妹相继工作结婚,但是多年来为父母和弟提供帮助,一家人其乐无比,2007年我弟未经任何人同意,将房产改在他名下,2013我家拆迁时,给他分得三套楼房一套独院,因我姐和我继父的儿子结婚,1994年把一半院子及房屋分给我姐和我哥,有手续。现庄要求给哥姐给一套最小的六楼分给他们,几年来多次调解均未果,致使我父母,我,和弟,弟媳关系不好,父母也没有单独的房子,想打析产官司可以吗?

拆迁补偿
2019-08-09 17:31: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析产,按揭买的房子可以过户。
    需要按揭的银行同意,以及给你出具相应证件手续,才可以。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 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房产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
    你所提出的问题,从字面意思上说就是你们的房屋是自建的,可能是一个房产证,一个所有人,后来因为分家或重建后分给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就会产生两个以上的新房产证,新房产证上会出现“析产”字样。
  • 你好,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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