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拍拍上买个手机2300元??然后买来发现有点像二手的??然后就想着给退回去???然后第二天我就去申通给卖家邮回去?可是邮寄途中让快递给弄丢了???现在联系我??准备赔偿我1000块钱?可是我对这1000块钱?不满意?我要是起诉他???现在就差个证明我邮寄的东西?价值2300元?但是我退货已经把发票退回去了?单子上只写了?我邮递的是个手机?但是我有和卖家的聊天记录?和我申请退款的图??这个能算证明么??在就是这个案子胜诉的几率大么

消费者维权
2019-08-09 18:03: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退货,如果是在开票的当月,不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超过开票的当月,开票系统不允许作废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因为退货而产生的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 消费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
    有的快递公司在运单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都不大一样。
    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
    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较贵;
    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
  •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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