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是在XX认识结婚的,生了一个儿子,后来我们一起回国生活了一年,他又去XX了,去不久就没有联系,和孩子也不接触,现在和我提离婚,要孩子,我该怎么办?我们之间还有房贷

离婚
2019-08-09 18:5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2、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视为子女有权利介入到父母的离婚诉讼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儿子所有。
    办理过户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即归儿子所有。
    2.儿子是未成年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代为管理其个人财产,但是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权益。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