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给我钱,我告其是做网上理财P2P项目,没说具体弄什么,当时答应人家10万元一季度给1万利息。后我把钱投资进理财公司。理财公司最后成非法集资。钱没了,朋友的钱我可以不还吗?我这属于犯罪吗?

2019-08-09 20:11: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正规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出即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你放高利贷 而借款人又没及时还钱,告到法院 即使法院受理了 也只能判借款人偿还你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的利息,4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你的问题应该还涉及到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如果你赢了官司,在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你可能仅仅赢了一纸判决。
  • 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要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同时满足4个条件,会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第二,通过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第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 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
    第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最大区别则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