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在学校被被其他同学推倒撞在别的同学身上导致别的同学受伤别的同学家长要求赔偿而且还要做伤残鉴定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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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看具体的情况,根据《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学生的监护人,学校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你们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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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38条至第40条明确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学生受到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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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
首先要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项:
1、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保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3、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6、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协商不成的, 申请劳动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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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后申请评残,评残后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具体数额需要具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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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