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5年租了一间商铺做餐饮生意,合同约定一年期,押金2个月房租,刚满2个月租期发现下雨天厕所总是返臭水,多次疏通无效,严重影响正常经营,房东说是城市排水问题,无法有效解决,我可以单方终止合同吗?这样我将损失很大。

其它
2019-08-10 15:07: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经济合同,一般合同解除是指经济合同的解除。
    按照合同法第9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单位终止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第203条规定)。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第224条规定)。
  • 如果已与房东有租房合同,对于房屋可能被拆迁的信息,房东应该告知承租人。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双方合同的签订,关系到承租者的利益,并且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出租的。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三)租赁房屋”。
  • 公司劳动合同日期是别人代写的,如果劳动者事后认可,有法律效力。否则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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