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青岛买了一套房子在开盘前开发商承诺我先交付10%首付剩下20%由开发商垫付分两年还清剩下20%现在要交付10%首付时开发商说要扣押我们的购房合同等我们把那20%首付付完之后再把合同给我们这些都是我们再叫认购金之前开发商并没有告知,我想问一下开发商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们把那10%叫上以后会不会有什么别的变化。

2019-08-10 18:56: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购房合同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约定则从约定。
      对于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如下: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此特别提醒采取按揭付款方式的购房者,为了弥补损失,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发现利息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应及时提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新政下怎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查看对照自己的房屋建筑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能对抗第三者的主张;若没有法定的产权证书的话,是否有规划建设许可证?是否有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有买卖合同?等等,并抓紧时间补办产权手续;
  • 首套房贷怎么办理,  
    一、首套房贷办理需要的申请材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二、首套房贷的办理流程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二手房贷的程序是怎样的  
    1、选择心仪的二手房并确定交易价格,保证该二手房具备上市买卖资格。  
    2、选择一家具备代理按揭贷款资格的金融服务机构为我们的房子进行价值评估。  
    3、购房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结婚证(如果已婚)、学历证明和购房协议书。  
    4、如果有可能的话,提供一些如汽车、有价证券、其他房产等另外的财产证明会为你的贷款审批带来方便!  
    5、二手房的出售一方应提供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如果已婚)、夫妻双方的同意出售证明、如果是公房还应提供批准上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6、填写二手房按揭申请表后将申请表与所有证明材料上交给银行进行审批。  
    7、通常情况下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内对该二手房进行家访和照相存档。  
    8、经过审批手续后银行同意贷款后会通知贷款人并发放贷款承诺书。  
    9、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10、房产过户后,由卖方执已过户证明文件到银行提取剩余房款。至此,申请二手房贷款的相关程序完成。
  • 买卖合同当事人未就价款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不导致合同不成立。但需要法律规定出如何确定的原则。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价款的问题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比如标的物的型号、质量等状况就是决定价格多少的重要参照。如果此时仍然不能确定价款时,除依法由政府定价的以外,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由法律规定确定价款的原则是为了弥补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考虑的不足,而依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能够合理地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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