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年前有人借了我们十万块钱。写了个简单的欠条。也没有对方的证件号,只有个手机号码,最近半年时间都是关机状态无法联系到对方,现在要是起诉他可不可以,官司赢的概率大不大,另外我们知道有个人欠借我们钱的人,而且对方也承认,如果我们官司赢啦,可不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让那个人直接把欠他的钱给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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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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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而不用管他是否跑了,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会被移送公安机关。
4.《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5.法院针对不推行任务的被实行人还可以在征信体系记录,通过媒体颁布其不推行任务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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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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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