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房屋抵押借贷到期后债务人无能力偿还,在法律判决书到期后,申请执行需要哪些程序,时间多长?

2019-08-11 12:50: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在一方无力承担还款义务时,只需要承担继续还款的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进行协商,达成折价协议之后即可以财产折抵债务,或者也可以约定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的方式行使优先受偿权。达不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1、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与公民之间或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可以依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2、民间的借贷是被允许的。《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作为合法的债权,同样可以设定担保。  
    3、民间借贷的一个特点是借款合同不象金融机构那样规范,在利率、借款期限等主要条款上往往约定不明,造成主合同纠纷较多。由于抵押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也随之无效。  
    4、民间借贷的合同纠纷主要是利率和期限问题。但是,利率问题一般不会对主合同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5、民间借贷的利率允许高于银行的同期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所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应在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以内,即便超过这一界限,一般也不因此而影响合同的合法性,只是不保护超过部分的利息。借款期限问题一般也不影响主合同的有效性,如果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还款期限,也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1条关于“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要求返还”的规定处理。对于民间借贷所设定的抵押,登记机关应注意的是一些非法的金融活动。在难以判定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公证。
  • 抵押房是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将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一类房产。对于开发商而言,楼盘有抵押房实属正常,只要在销售之前还清抵押贷款,将抵押房解押就可以销售了。
    一般在一个楼盘销售的房子中至少有一半的房子是属于抵押房。楼盘有抵押房并不表示开发商楼盘有问题,也不代表开发商实力不好,这只是企业运作资金所采取的某种方式而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