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叫屈婷,我今年5月12号在我们县城一个商场看上了一间商铺,一年租金是两万三,当时经理说让我先装修上货,他给我送一个月的房费,让我六月25号,交租金签合同,我当时就装修上货了,到了5月20号经理说他要给商场交电费没有钱,让我先交了一万块钱,当时他以办公室的名义给我开了一张收据,收据内容是,今收到1-10屈婷一万元整,当时开完收据他说,剩下的租金下个月交了以后签合同,到了这个月20号经理就来我店里吹我交房费,我说我手头紧没那么多钱到月底我交完,谁知经理说我到25号交不了剩下的租金他就封我的店,当时他让我装修上货的时候也没有说到这个月租金交不了他封店,也没有说交的那一万块钱不退,我告诉他我可以不开了,装修我就扔了,那把我交的一万块钱退给我。他说那一万块钱不退,我该怎么办?我那钱能要回来吗?

2019-08-11 13:42: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订租房合同一定要注意的问题:查询出租人的户主身份:
    签订合同前应当查询出租人的身份证,房产证等确认户主身份,防止是二房东转租,万一交完钱二房东逃跑,吃亏的肯定是毕业生。在这里,毕业生需要分清楚“二房东”和“合租室友”的区别。
    什么是二房东?有民间说法,“二房东”是指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者被称之为“二房东”。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
    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租他人,称为“二房东”。
    毕业生第一次租房,签合同需要关注哪几点?
    切勿相信口头协议:
    一些房东或者中介,在租房期间变现的极为热情,口头上会许诺给租客很多好处。
    毕业生无太多社会经验,往往被这些人热情的假象所蒙蔽,导致很多口头上的协议并没有写进合同。等到后期入住后,房东或者中介立马翻脸要以书面合同为主,不承认之前的口头协议,而这时毕业生却只能干吃哑巴亏。
    毕业生第一次租房,签合同需要关注哪几点?
    水电煤,宽带这类的交接:
    住进之前要仔细核查水电煤宽带等费用是否结清。若未结清,需将所欠费用等写进合同,并要求房东付清,防止租住后房东不认账。
    约定水电煤宽带等费用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取得电卡水卡等凭证,以防后期房东乱收费等情况。
    毕业生第一次租房,签合同需要关注哪几点?
    房租的付款方式与付款时间
    在租房之前应当明确房租的付款方式与付款时间,并约定房东不可更改房租,防止房东乱涨价,并将此写入合同。
    毕业生第一次租房,签合同需要关注哪几点?
    房屋财产的交接:
    住进之前要仔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情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冰箱、空调等家电设施等等,除了标明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等。
    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损坏赔偿。若事先没有写进合同,则吃亏的还是租户。
    毕业生第一次租房,签合同需要关注哪几点?
    在租住过程中的修缮问题
    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家电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毕业生第一次租房,签合同需要关注哪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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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己的实际租住时长签订合同:
    毕业生刚找工作,可能不够稳定,租房时间可能会临时调整,应当根据自己预期的时长签订协议,若房东不同意也应当提前签署好转租协议。
    防止后期出现突发状况。
    毕业生第一次租房,签合同需要关注哪几点?
  •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  
    一、买二手房合同没有写逾期交房的责任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因此,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没有钱怎么办?
    房产不过户,所有权不属于你。房产登记在谁名下,法律上谁才是房屋所有权人。《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付款前提下,对方是否要交付房屋,看合同约定。如果有约定不付款对方需要交付房屋,对方才需要按约定履行交付房屋义务。如果合同约定你要支付定金或者支付一定比例房款才交付房屋的,在不付款前提下,对方可以不交付。
  • 交通事故,对方准备起诉,垫付的钱想要回来需要带着垫付费用的发票、收据,一旦对方起诉后积极应诉答辩,主张从您应该赔偿额中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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