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去姨夫家,跟我姨,姨夫发生了争执,然后把姨夫家的窗户玻璃都打碎了,姨夫还说我爸喝多要拿刀捅我姨,这都是姨夫那边的说法,我爸说不是,然后当时姨夫把我爸脑袋用铁管打了 ,人当时就昏迷了,去医院缝了20多针,报警了,住了一个礼拜的医院,医药费姨夫他们花的钱,现在出院了,还没解决完,之后这个警方会怎么处理呢?谁付主要责任呢,会怎么判定呢,如果我爸不去撤案,警方会怎么处理呢?我爸有权要求姨夫给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后续医疗费吗?警方会怎么判?我们家该怎么做呢?还没有去做笔录,如果做完伤情鉴定起诉的话是公诉还是自诉呢?诉讼的话姨夫需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2019-08-11 15:27: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第46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7条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作出了规定,包括:
    一、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当事人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逾期则不予支持。
    一年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关于中止、中断的规定。
  • 工伤保险赔偿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则由保险机构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单位也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赔偿。
    但是在赔偿项目中并没有写明了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因此,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要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出事之前全年的工资条可以反映收入情况,但无法反映收入减少情况。因此计算误工费时要看受伤前后的工资条,从中能够准确反映收入减少情况。
    这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就是伤者比受伤后实际减少的收入金额。适用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伤者无法证明自己的从事的职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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