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可以帮我解答一下吗,我该怎么做?我是一名高三毕业生,出来打暑假工,进厂时签了一份不完整的合同,合同上没有写做到什么时候。现在已经快要开学了,厂里说让我们暑假工8月25号走,可是今天23号,厂里又说不让我们走,要我们做到8月30号才能走,但是9.1我们就要开学了,????我该怎么办,求求你可以帮帮我吗!

2019-08-11 15:49: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暑假工需要签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需要签合同;

    2、短期劳动合同;

    3、不签合同,很难证明已经发生了劳动关系。
    如果企业不付工钱,是很难追求责任。

    4、跟老板沟通,努力争取签合同。就看您们之间的信任度如何了。

  • 1、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所以,如果你是在校生,您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3、劳务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提供了实际劳动,用工单位应按照约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4、关于劳动关系的解除,如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并约定期限的,在期限内,除双方协议一致解除或双方约定可提前解除外,原则上一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5、若双方无签订任何劳务合同或劳务合同无约定任何期限的,您可随时解除劳务关系,并要求用工单位依法结算工资;不予结算或克扣报酬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6、如果你不是在校生,你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7、如果是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已提前30日(3天)日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了离职,30日期限届满后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不配合办理离职亦不影响,当中造成的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你工作了一个多月,公司就应当支付你一个多月的工资,不得无故克扣一般,此时发生争议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除了劳动合同以外有社保缴纳记录、工资银行流水或其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也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成立并可以要求工伤待遇。从而可以获得下列基本工伤赔偿
    (一) 医疗费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四) 护理费
  • 工伤仅存在于劳动关系中。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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