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因吸毒和犯毒判了十五年,请问可以减刑或假释吗?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8-12 05:35: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假释的情形: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根据《刑法》 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 1、单纯的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也就不存在减刑的说法。减刑适用于被判处刑事处罚的罪犯。即使是在强制戒毒期间,也不存在“减刑”的说法,是否提前解除强制戒毒,是由鉴定机构决定。
      
    2、吸毒被抓后,首先对吸毒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然后会对吸毒人员是否吸毒成瘾进行认定,如果认为吸毒人员已成瘾,就要进行强制戒毒。
      相关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公安部令第115号)第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
      
    (一)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的;
      
    (三)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的。
  • 强迫他人吸毒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从重处罚的情节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从重处罚:  
    (1)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国家工作人员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强迫他人吸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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