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11月9日因诈骗罪名被关到看守所,12月16日下了逮捕令,在2017年2月17日获得取保候审,现在公安通知“于2016年11月9日抓获后取保候审的,我局准备分批起诉,最近两周都等通知!”是不是说案子到检察院了?是公诉科要我去做笔录吗?我会被收监吗?我是冤枉的

刑事辩护
2019-08-12 10:17: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通产更应当由公安机关先逮捕,在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进行取保候审的条件后,经申请,交保证金或找保证人,可以根据案情批准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指案情不足以拘留或逮捕,由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行为监视。
    如果经过调查后认为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还是应当应当进行起诉。
  • 取保候审之后,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是刑事诉讼中的法定程序,其中包括讯问核实案情、告知诉讼权利等。检察院是否提起公诉,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 如果是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家属、委托代理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本人,均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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