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信用卡诈骗罪判缓刑3年,以前是3家银行起诉滴,现在有一家银行打电话来说还有欠款没还清,他们还有权利在起诉吗?判决书上写归还全部本金及部分利息等费用,这样我会判实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8-12 13:54: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 1、只要欠了钱,银行都有可能会起诉,这由银行自行决定;
    2、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可以凭借条起诉对方还款,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对方有住所地,可以到住所地去起诉,民事程序一审简易程序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普通程序最长不超过留个月。关于刑事:第一,有借条,可能就不构成诈骗,刑事不立案;第二,即使立了案,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还可能到检察院又退到公安补充侦查,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快。
  • 信用卡逾期要负的责任,是要根据你具体欠的金额和逾期时间来定:
      
    1.信用卡诈骗罪一般是你欠款金额超过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构成犯罪,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仍要承担民事还款责任。
      
    2.如果你的情况不符合上述,则你负有偿还欠款的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