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在建筑基础工地内去上厕所时摔倒了骨折,是老板叫我们去那里工作的,早上8.30左右摔倒的,我们已在工作岗位边也就是基坑下面,我们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是计件的,现在工司在医,请问这算工伤吗?

2019-08-12 17:5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通常情况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下班途中遭遇非因本人原因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要求单位认定工伤,自事故之日起超过1个月单位未申请认定的,工伤职工可在一年期内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建议咨询律师后按律师指引办理。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
    所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即在规定上下班途中情形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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