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房产商方签了认购协议书交了5万认购诚意金一并计入房款,协议书上注明按规定时间签署认购合同,否则不退5万认购诚意金,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我们还没签正式合同,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我凑不齐首付,不想买了,我的认购诚意金能要回来吗

2018-08-20 20:5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了定金,又发现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风险想退房,这时是可以退的。在没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时候,最好不要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不签为上策。
    1.如果开发商因为资金问题导致项目烂尾,或者出现改变规划等变故,而不能及时得到房产证,购房者都会承受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
    2.如果在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签订购房协议,交付协议款。事后如果消费者不想要这套房,协议款是否能全部退还,是要看购房协议的具体内容的。不要只听售楼员的空口承诺说,协议金可全数退还,而是要研究好协议书的内容,如出现问题,在以后的诉讼中才能站得住脚。
    3.对于无预售许可证,只有施工许可证,建设规划证,开发公司资质证,刚刚开始施工就伴随着认筹的商品房,律师的建议是:在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销售房屋是违法的。
    法律明文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得销售。这样的房屋买下后也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如果看上了这样的房子,在选择时一定要慎重。
    4.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认购书,现在要求返还五万定金退房可以。
    律师意见:无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合同不生效,你有权要求退房退款并要求赔偿金。
  •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即退首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以与开发商不能就购房合同达成一致为由而不订立合同,这样自然也能退回你已付款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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