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贷款79000买了一部车,分36期,还了14期以后因为个人原因欠别人钱车子被拿去抵押,现在金融公司的车贷已经拖了3期没还,金融公司让我一次性还清,我想咨询下没钱一次性还清的情况下,金融公司会怎么样?我有触犯法律了吗?如果要扣押我的车找不到车又会怎么样?

2019-08-13 08:46: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汽车贷款  说到贷款,相信大多数人首先会想到的是银行。那么现在银行的汽车贷款是怎么样的呢?据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朝阳支行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工商银行对贷款购车者提供三种抵押或质押方式供消费者选择,包括房产抵押、存款质押和车辆抵押。首付需支付车款的20%,最长贷款年限为5年,目前的车贷利率是
    6.93%。其中存款质押不超过存款金额的90%。银行对贷款人的审核手续比较复杂,对贷款人的职业、收入和信用度的要求都较高。一般来说,国家公务员、教师等收入较稳定的职业群体比较容易被批准。  特点:门槛高,审批严格,手续繁琐  适合人群:国家公务员等有稳定收入和一定经济实力的人群  汽车金融公司  现在很多汽车品牌都有自己的金融公司,为消费者提供汽车贷款,消费者选择贷款买车可向金融公司申请贷款。汽车金融公司对贷款人的要求并不是很苛刻,贷款申请的审批也比银行要快。据了解,在贷款利率方面,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要比商业银行略高。在程序方面,选择在汽车金融公司贷款的消费者也无需提供担保,与银行贷款相比宽松不少。  特点:审批条件相对宽松,但受品牌的限制,利率略高  适合人群:已选定固定品牌车型的消费者
  • 如果欠别人钱不还,法院已经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在一年内还可以再拘留一次,司法拘留的最长时间为每次不超过十五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三、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1.你把车辆登记证拿去车贷金融公司做抵押贷款,与金融公司成立的是抵押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2.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3.你应该根据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权利义务责任,对方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借款,如果超过约定期限,那么属于违约情形。
    4.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损失赔偿,所以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是关键,需要仔细确认对方放款的时间。
    5.可以联系到对方,了解进展与拖延的原因,要求及时履行义务。否则可以诉讼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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