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一些原因我父亲与对方吵了起来,但后来对方将我父亲的嘴角打伤,去医院检查缝合了两针.我想请问对方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事辩护
2019-08-13 08:5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办案机关决定采取监视居住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比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几种条件,具体可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故意伤害后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则不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不能适用监视居住。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是三年以上量刑,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涉嫌故意伤害罪是指欲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的案件。构成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有伤害行为;
    2、构成轻伤以上的损害后果;
    3、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在法院判决之前,任何公民,都不是罪犯,牵扯到犯罪,涉案人员,也只是涉嫌犯罪,属于犯罪嫌疑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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