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里拆迁的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土地证以及不动产证不发给村民,合理吗?土地证在乡镇里面,村民意见很大,这样是否违法?可以起诉吗?

2019-08-13 13:5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土地证的房产也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只是要根据不同情况完备相应的手续后才能办理与领取不动产登记的产权证。
    有房产证、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一般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单位,由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统一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第二种是商品房有房产证、无国有土地使用证。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携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材料协助业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 对于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 拆迁安置房补偿由于地区不同、同一地区区位价值也不同,补偿标准也不相同。
      
    1、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
      
    2、当地政府应当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3、建议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有关拆迁安置的有关文件。
      有照房和无照房补偿金额是不一样的,补偿时将对产权人补偿,也就是你一定要确保产权证上时你的名字,现在很多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有几种情况,一是就地安置,就是在所拆房屋地点安置,采取拆一还一政策,就是会在原地分给你一套房子,超出的面积按照成本价补差价;二是异地安置,也就是在你被拆迁房以外的区域进行安置;三是货币安置,就是按照当地补偿政策,每平米给与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货币进行安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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