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父亲为名的房产抵押贷款,当时父母年龄都也过68岁,可我在网上见,贷款人年龄60岁就不能贷款,那我能不能以我父亲担保给我贷款呢

抵押担保
2019-08-13 15:17: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根据担保法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做担保的前提就是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当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要求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1、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3、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一般能贷款的额度:
    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70% ;
    2、写字楼和商铺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60% ;
    3、工业厂房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50%。
    二,贷款申请资料:
    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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