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婆是贵州的,我是安徽她嫁我们安徽,我们结婚几年了,还有一个小男孩。我现在联系不到她人,打电话她也不结,而且她把我拉黑名单。我能起诉离婚

离婚
2019-08-13 18:3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D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中国婚姻法对一方要求离婚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处理原则。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被告无法联系,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时,双方约定的债务承担及财产分割,对内是有效的,对外则是无效的,夫妻即使离婚了,仍然需要共同承担。这个道理很简单,防止转移财产而逃避债务,比如财产全部给妻子,债务全部由丈夫承担。

    法律也规定:如果一方能举证,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时,则由其个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