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你孩子继承权的问题可以有以下阐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关于未出生孩子继承权的问题,第二十八条规定: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孩子没下生之前,孩子应该继承的份额先保留。如果孩子正常出生的话,孩子继承该保留份额。如果孩子下生后是死体的话,那么为孩子保留的遗产份额,由
被继承人的
法定继承人分配。你的未出生孩子享有的继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2、我国法律对未出生孩子继承权的规定。司法实践一般认为,孩子只有在完全脱离母体的时候,才真正拥有自己的生命。但是在继承法律制度上,考虑到胎儿继承的特殊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