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过马路时,被一没驾照的驾驶人撞伤,小腿骨折,下有三块钢板,他只有交强险,请问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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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驾驶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处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 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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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伤造成人身损害通常包括以下十个项目: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五、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七、营养费。
八、残疾赔偿金。
九、残疾辅助器具。
十、
精神损害赔偿金。但具体的人身
损害赔偿金包括哪些还要视人身损害的具体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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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