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2010年买的期房,有订房合同,交了首付后房地产停工,就没有接着办理贷款,截止今年房子盖完了,可是开发商以当初未办理贷款为由,不给钥匙,让等着物业的消息。现在说付剩余的全款或者办理贷款,开发商也迟迟不给钥匙。已经过了几个月了,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处理?是不是双方违约或者单方违约?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9-08-14 06:1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逾期交房属于违约,合同未约定逾期交付房屋违约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中小企业贷款申请程序:
    1)中小企业提出贷款申请:申请企业需要提供经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近期财务报表等材料;
    2)贷款机构资信审查、贷款审核;
    3)贷款企业与贷款机构双方签订合同;
    4)贷款机构发放贷款。
  • 借款人如有贷款要求,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凭借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

    一般来说,按揭的房子是不可以直接抵押的,因为按揭中的房子其实已经是抵押给银行的了,所以不具备完全的产权。
    但是期房不同,期房的抵押物是期房,也就是说房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抵押人还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银行预估借款人未来某一时间取得房屋的权力之后再提供房产证,这其实是一种期待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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