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外出务工人员,前段时间工作中因为操作不当造成大拇指缺失,当时公司让个人购买了意外保险,医疗费保险公司给赔付了一些,现在要做伤残鉴定,保险公司说我从事的工作是五类职业,伤残鉴定不给做。后来我问了下其他人,说修路的是属于五类职业,但是我只是个技术工,我的工种不属于五类职业啊,为什么保险公司不给我做伤残鉴定,也不赔付伤残保险金?保险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2018-08-21 02:0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属于两个险种,工伤保险,是单位缴费,职工个人是不缴纳费用的,用于职工工伤所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险是用于职工因病就医给予医疗保险待遇的费用,是两个互不相关的保险,因此,你的医保是不包括工伤保险的。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责任补偿原则、补偿直接经济损失原则,无论伤者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发生工伤后都应依法得到补偿。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并不意味着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治疗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属于直接经济损失,医疗费中不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更符合工伤保险制度设立的基本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