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父母亲生活在一套房子里,房产证写的我爸的名。父亲对母亲不好,长期打骂,导致我妈妈们得了精神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占着母亲的工资自己零花。现在房子要拆迁,可以分两套小区房,一套他送给我的姐姐,请问他有权赠送吗?毕竟是我爸妈的共同财产。另一套我有权获得吗?毕竟我妈有精神病,是不是我爸是第一监护人,监护人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房屋?还是谁都无权处理,等我妈不在了我和我爸我姐共同分我妈的财产?

拆迁补偿
2019-08-14 10:41: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1.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配,应适当考虑女方和经济困难房的权益。
    2.重婚罪属于离婚中有过错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的离婚。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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