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内退人员,内退后在工厂上班,工厂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工作时手臂受伤,骨头筋断裂。经工伤认定后,和工厂要求赔偿,都可以有哪些补助?只知道有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和护理人员的工资。还可以有哪些赔偿?可以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以及非住院期间的生活护理费。(工伤认定为9级伤残)

2018-08-21 04:2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的评级是要等伤者伤势稳定后才能做的,是估不出来的,相关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如下:  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第43条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 员工在患病住院期间是有工资的。
    职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出具相关的医院治疗证明,可向用人单位请病假。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医疗待遇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 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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