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贵州省2018年交通事故死亡及赔偿范围

2019-08-14 14:35: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乙丙承担责任。由于给受害人造成六级伤残,赔偿项目如下
    1、伤残赔偿金,
    2、医疗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被抚养人生活费,
    6、住院产生的伙食费、交通费等,以上需要详细资料才能计算。 保险公司的拒赔看是什么险种,法律明确规定交强险范围内必须进行赔偿的,商业三者险可能由于条款有相关约定难以使用。具体情况,需要详细资料才可以进行计算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