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律所盖章代理费可否拒付?是交通事故

2019-08-15 01:36: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哪些交通事故可自行处理赔偿?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服从交警指挥,按要求迅速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三)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受损车辆在本市的交通事故车物损失拆检点定损后,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四)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和物价部门出具的《车物损失价格鉴证结论报告》,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